歲末年初歷來是煙花爆竹經營旺季,也是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和事故易發多發時期。昨日,記者從市應急局獲悉,即日起至2月25日,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旺季安全檢查,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,從嚴進行處罰。
檢查煙花爆竹 零售點92家
2020年12月24日,由市應急局組織的檢查組來到石獅市工業品日雜公司,全面檢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,倉庫、“四防”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,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、倉儲安全管理情況等。
檢查組有關負責人介紹,煙花爆竹旺季來臨,企業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,合理規劃進貨量,嚴防產品積壓和庫存超標帶來的安全風險隱患,嚴禁超許可範圍、超量儲存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1月6日,由市應急局組織的檢查組來到洛江區雙陽聰聰煙花爆竹店爆竹店,查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、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、現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等。
檢查組有關負責人説,零售店應按照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產品,不允許超量儲存,不得銷售超標違禁、假冒偽劣、非法生產、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。
目前,相關部門已檢查批發企業10家、零售點92家(洛江7家、晉江5家、石獅8家、安溪24家、永春31家、德化12家、泉州台商投資區5家)。
存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停業
隨着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的來臨,庫存量增加,安全風險加大。為紮實做好2021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旺季期間安全生產工作,全面排查安全隱患,有效管控安全風險,嚴防安全事故發生,相關部門決定開展此次檢查。
檢查期間,各縣(市、區)將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(單位)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,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,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制度,做到不安全不承諾、不承諾不經營,根據銷量合理安排進貨量,庫存達到飽和時,批發企業應停止進貨。
應急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信息化管理,督促批發企業及時更新有關信息,對信息進行核實確認,並會同公安等部門,採取線上線下協同監管方式,通過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、福建省危險物品一體化安全監管信息平台等,發現查處問題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。
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隱患問題,將責令整改,構成重大隱患的,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改。檢查發現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,嚴格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。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(單位)取得相關許可證的,立即吊銷、撤銷相關許可,並依法依紀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問責。
工作人員檢查煙花爆竹銷售點
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
據介紹,鯉城區、豐澤區全境和泉州開發區所轄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對於沒有明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,公安部門建議廣大羣眾儘量不要燃放或者少燃放煙花爆竹,如果一定要燃放,需要提醒的是煙花爆竹必須是從正規銷售點購買的,同時要做到文明、安全燃放。
市民燃放煙花爆竹前應先了解本地是否實行“禁放”或“限放”政策。實行“限放”的地方,還應瞭解“限放”的時間和區域,並嚴格遵守,切莫違規燃放煙花爆竹。根據規定,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、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,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;情節較輕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
市民如發現違法、違規生產、銷售、運輸、儲存、燃放煙花爆竹的,請撥打110向公安部門舉報。公安、應急、消防等部門將對違法違規行為從嚴處理。(記者 王金植通訊員 陳慶超 文/圖)